在新環保部部長李干杰上任后,立即提出:從嚴治理“散亂污”企業將作為強化督查的重點內容之一!!并且對無法升級改造達標排放的企業,今年9月底前一律關閉!!
根據環保部7月14日最新通報,截止6月底,僅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8個城市,已經核查出“散亂污”企業17.6萬家,其中不乏農資生產企業!!關停、限產、整改、斷貨……在史上最嚴《環保法》的高壓下,環保安全已經成為農資企業能否長期存活的一項重要指標。環保風波不僅波及上游生產,更引發渠道商危機,貨源緊缺、貨價飆漲……讓渠道商不得不占據更多心力在新貨源的尋找和新合作的建立上,銷售無法全力以赴,必將引發銷量下滑。
7月29日起,天津市、山西省、安徽省、福建省、遼寧省5省份的第三批中央環保督察組,已經開始陸續向被督察省份反饋督察情況。在史上最嚴“環保法”督察下,督查結果赤裸裸公之于眾,結果竟然如此觸目驚心!!
環保督查高舉斬污利劍
零容忍態度5省份問責近3000人
根據公開信息推算,天津市、山西省、安徽省、福建省、遼寧省5省份已有2980人因環保問題被問責。其中,天津被問責139人、山西被問責1071人、安徽被問責476人、福建被問責444人、遼寧被問責850人。這場環保督查風暴,還將繼續深入地刮下去,未來還將有更多人被問責。
天津市:口號多、落實少、“假裝治污”
環保督察組對天津的反饋措辭嚴厲,直指有人“假裝治污”,還給出了“環保工作與直轄市的定位有明顯差距”的差評。相關消息,一度登上各大門戶網站首頁。
4月28日至5月28日,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天津市開展環境保護督察,并形成督察意見。經過一個月的下沉督察,督察組給出的評價是:天津市的環保工作與直轄市的定位和人民群眾的期盼有明顯差距;大氣治理時緊時松、水環境問題突出,一些突出的環境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。督察組在反饋情況時,特別提及了督察中發現的多個環境治理敷衍了事的問題。其中包括,濱海新區、武清區為了讓環保數據好看,在監測站周邊區域采取控制交通流量、增加水洗保潔次數等功利性措施……
中央環保督察組還這樣評價天津市的環保工作:開會傳達多、研究部署少,口號多、落實少,一些部門和地區環保責任不落實。
截至2017年6月底,督察組交辦給天津的4226個環境問題舉報已基本辦結,共責令整改4331家,立案處罰1654家,罰款2622.7萬元;立案偵查3件,拘留12人;約談307人,問責139人。
山西:不作為、慢作為現象多見
4月28日至5月28日,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山西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,并形成督察意見。督察指出,山西省存在的主要問題有:其一,重發展、輕保護問題較為突出;其二,不作為、慢作為問題多見;其三,大氣和水環境形勢嚴峻;其四,生態破壞問題依然突出。
上述四點,皆有所指。以不作為、慢作為為例,督查組組長楊松指出,山西一些地方面對突出環境問題強調客觀因素多、主動作為少,漠視群眾環境訴求,往往在上級督促或媒體曝光后,才被動應對,有的甚至被多次督查約談后,仍行動遲緩。
截至2017年6月底,督察組交辦給山西省的3582個環境問題舉報已基本辦結,責令整改2485家,立案處罰856家,罰款7179.7萬元;立案偵查22件,拘留61人;約談1589人,問責1071人。
安徽:以保護之名,違規侵占巢湖
4月27日至5月27日,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安徽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,并形成督察意見。
第四督察組反饋,安徽存在的主要問題有:其一,落實國家環境保護決策部署存在薄弱環節;其二,巢湖流域水環境保護形勢嚴峻;其三,重點流域區域環境問題突出;其四,一些突出環境問題長期沒有解決。
截至6月底,督察組交辦給安徽省的3719件環境問題舉報已基本辦結,責令整改3113家,立案處罰803家,累計罰款2635.2萬元;立案偵查52件,拘留63人;約談637人,問責476人。
福建:一些領導干部對形勢盲目樂觀
4月24日至5月24日,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對福建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,并形成督察意見。督察指出,福建省的環保工作力度和成效與中央要求和群眾期盼相比仍有差距。存在的主要問題有四個方面:其一,對環境保護工作推進落實不夠;其二,部分海洋和生態敏感區保護不力;其三,部分海洋和生態敏感區保護不力;其四,一些突出環境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。
反饋報告特別提到,福建省一些領導干部,對當地環境質量盲目樂觀,對當地明顯存在的生態破壞、環境基礎設施落后、城市臟亂差等問題缺乏基本認識。還有一些同志把環境基礎設施問題歸于歷史欠賬,把長期存在的突出環境問題歸于客觀原因,既沒有從主觀上找原因、找差距,也沒有積極采取措施去研究、去解決。
截至6月底,督察組交辦的4903件環境問題舉報已基本辦結,責令整改5368起,立案處罰1763家,罰款5284.6萬元;立案偵查54件,拘留31人;約談991人,問責444人.
遼寧:屢次破環境底線上項目
4月25日至5月25日,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對遼寧省開展環境保護督察,并形成督察意見。
中央環保督察組在遼寧省進行督察反饋時,列出了一份觸目驚心的問題清單:屢屢突破環境底線上項目、有的地方甚至縱容違法填海、多個違法建設項目背后都有政府部門撐腰,而群眾反復投訴的環境問題卻得不到解決。
據稱,相關職能部門在環保工作層面不作為、亂作為,在遼寧是普遍現場。比如,國家對飲用水源保護區有嚴格的保護措施,但在遼寧省,多個飲用水源地的環境保護底線卻屢屢被突破,違法項目大行其道。在反饋中,中央環保督察組還提及了遼寧省一批違法的大項目,而這些項目背后都有地方政府或相關部門撐腰。
截至2017年6月底,督察組交辦給遼寧省的6991件群眾舉報已基本辦結,責令整改3482件,立案處罰1706件,罰款6928.4萬元;立案偵查105件,拘留32人;約談581人,問責850人。
肥料大省已陸續開展嚴格督查,快看看督查組什么時候到你省
廣東省:
督查時間:2017年6月-2018年2月,為期9個月。
督查范圍:廣州、深圳、佛山、東莞、中山、江門、肇慶、清遠、云浮9市。
督查力度:全省調動約2000名環境執法人員,對9市開展為期9個月、18輪次的大氣和水污染防治專項督查。
督查內容:包括各地落實省“氣十條”、“水十條”、大氣強化措施工作進展情況,“散亂污”、“十小”企業、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建設項目的取締情況,重點信訪案件處理情況,重點行業污染整治情況,重點流域污染整治情況,重點區域環境綜合整治情況,以及交辦的其他督查任務。
山東省:
督查時間:2017年6月28日-2018年3月31日,為期9個月。
督查范圍:7個傳輸通道城市,即:濟南、淄博、濟寧、德州、聊城、濱州、菏澤市。
督查內容:一是重點行業企業環保設施運行及達標排放情況。二是“小散亂污”企業排查、取締情況。
江蘇省:
督查時間:7月7日-8月5日
督查范圍:徐州、南通和揚州市
督查內容:重點了解市級黨委和政府環境保護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、環境保護重點任務推進情況、區域環境質量改善情況、生態文明制度改革推進情況、突出環境問題及處理情況和環境保護責任落實情況等內容,重點督察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保不作為、亂作為的情況,重點督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和“263”專項行動進展情況。
四川省:
督查時間:2017年5月-2018年2月(2017年11月-2018年2月為重點督查時間),為期10個月。
督查范圍:以成都、德陽、綿陽、遂寧、樂山、雅安、眉山、資陽8市為重點。
督查內容: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督查。
京津冀地區:
督查時間:第四批督查從7月14日開始,今年每個城市要督查25輪次。
督查范圍:“2+26”城市具體為北京、天津市,河北省石家莊、唐山、保定、廊坊、滄州、衡水、邯鄲、邢臺市,山西省太原、陽泉、長治、晉城市,山東省濟南、淄博、聊城、德州、濱州、濟寧、菏澤市,河南省鄭州、新鄉、鶴壁、安陽、焦作、濮陽、開封市。
督查內容: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督查。
小結
環保督查和整治保持高壓態勢,斬污利劍揮向成千上萬的企業,其中,農資生產企業壓力很大!!
這次大規模督查中,數量驚人的“散亂污”企業,是環保執法人員緊盯不放的重點對象。“散亂污”企業大致有這樣一些特征:沒有工商登記、沒有環保手續;工藝落后,不符合產業政策;沒有任何治理設施、污染較重;不符合當地規劃布局。大多集中在低端產業,往往消耗大量資源能源,實際上其“質量”和經濟效益并不高。“散亂污”等污染企業對地方發展的貢獻可能微乎其微,對環境污染、生態破壞的“貢獻”卻著實不小。
根據各地上報的情況初步統計,這樣的企業僅在京津冀及周邊的28個城市中有5.6萬家。個別違法排污企業訴苦,認為環保執法“擾民”,環保監管過度。實際上,并不是環保監管過頭了,而是原來監管力度比較薄弱,這些企業在保護傘下被呵護慣了,對開始動真碰硬的環保督查執法行動,一時適應不了、接受不了。然而,這場環保督查風暴,還將繼續深入地刮下去,未來還將有更多人被問責!!!